公司出了一個價錢,是買工作能力?還是要買我的命?

如果是買我的工作能力,那就應該給我我工作能力所能到達的份量及事物...
如果發現工作給多了,也請記得薪水該給多一點。

如果是買命...那我理所當然要拼命,拼死拼活的做、日以繼夜的趕,
假如我答應要賣給公司了,我就該這樣做。
但是我不覺得一條命有那麼廉價...所以我並沒有要用這樣的價格跟公司交換我的命、還有我的生活。
所以我不想拼死拼活、不眠不休...

我相信所有的公司所支付員工的薪水,都應該是要買她們的工作能力,而不是買她們的命...
拿高薪的不是要給她們更多的工作,然後做出跟我們一樣的東西,
而是要求她們做出更精緻、更有創意的東西,
當然她們比較有經驗,也許速度也會比較快,但是應該也不表示她們要多做很多,
除非是她們可以在一樣的時間內,做出跟我們一樣品質卻比我們多量的產品,
這樣她們也可以拿多一點薪水,無所謂...
畢竟產量被她們衝出來了,都快拿命來工作了,怎能不給多一點...
但是生命終究是非賣品,看到員工過勞死,是怎麼賠也賠不完的...
所以請公司買我們的工作能力就好,別買我們的命。

或許公司覺得我的工作能力只值這些薪水,
那就不要給我過量的工作、不要讓我用我這樣的工作能力去做出一大堆 因為時間擠壓下又更糟的產品。
不要讓我變向的賣命給你們。

這樣是違規的!

反正我不打算賣命!咱們走著瞧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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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cindycha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4) 人氣()